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观海新闻客户端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市医保局:2021年1月起,三种罕见病特效药纳入“补充医保”

2020-12-31 20:1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31日讯 今天,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鲁医保发〔2020〕73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将把山东省大病保险谈判药品纳入我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保障范围,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按照省大病保险规定支付政策执行,这些大病保险政策将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为我市大病患者和三种罕见病患者带来了福音。

纳入我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保障范围的三种罕见病分别是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必需的特殊疗效药品按照省大病保险规定支付政策执行,即起付标准为2万元,2万元至40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4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支付 85%,一个医疗年度内每人最高支付90万元。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所需特药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责任医师和定点特供药店三定管理,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范围。具体药品及支付价格等管理办法根据省医保局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大病保险原谈判药品主要包括依那西普注射液、盐酸沙丙蝶呤片、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和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4种药品,涉及7个厂家共10个商品名。落地省大病保险谈判药品时,我市全部纳入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支付范围,均不设置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依那西普注射液、盐酸沙丙蝶呤片两种药品支付比例为80%,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和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支付比例为60%。

本次我市落实省意见,本着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待遇就高原则,为避免因政策调整加重个人负担,对原4种省谈判药品继续保留在全民补充医保特药范围,报销比例继续维持原80%、60%的标准;考虑到近年来4种药品每年实际平均报销费用多在2万元以下,省文件设置2万元起付标准和40万元最高支付限额实际意义不大,因此我市对上述4种药品继续保持原不设置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的政策,实际待遇水平高于省标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责任编辑:李婧菲

0
最热评论
热门评论
来说两句吧...
表情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