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6日讯 近日,一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超载货车被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依法查处。
现场称重,超载55%。8月14日7时30分,执法人员接报,一辆货运车辆在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涉嫌严重超限违法通行。执法人员依托路警联勤联动机制,会同交管部门开展现场处置。该车核载49吨,经现场称重检测,车货总重76吨,超出核载27吨,超载率高达55%。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引导车辆至合规停车场,监督超限货物卸载整改。至当晚7时许,该车卸载至46吨,恢复合法装载状态,路面动态安全隐患得以彻底消除。

资质核查,车辆无证。在联合处置案件过程中,执法人员按法定职责对该车营运资质及所属企业许可情况进行核查。驾驶员以“证件在公司”“正在联系”等理由推脱,始终未能出示该车《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一边核实企业及车辆许可登记信息,确认该企业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边现场普法,阐明“企业虽有经营许可,但车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在确凿证据与法律规定面前,驾驶员最终承认该车确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该企业存在“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违法行为。针对上述行为,执法人员另案调查,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对涉案企业使用无证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下一步,执法支队将持续深化高速公路路警联勤联动,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全力守护辖区公路安全畅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周建亮 通讯员 刘素仙 吕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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