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观海新闻客户端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广州发布楼市新政策,即日起执行

2026-09-30 13:39 央广网  

9月3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明确商品住房分类预售条件、现房销售规则与资金监管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据悉,上述实施意见以2026年8月28日为分界明确预售条件,其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在途项目,预售条件和资金监管按原有政策执行。部分已拿地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经加强预售资金监管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仍可按广州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在现房销售方面,8月28日起新公告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相关信息在土地出让公告中向社会公开。开发企业收取现房定金须取得住宅楼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的5%,全部存入监管账户。定金在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方可解除监管。

责任编辑:李鹏飞

0
最热评论
热门评论
来说两句吧...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