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16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城阳区获悉,城阳发布《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通知》,试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主要聚焦15个攻势和城阳区重点产业,重点投向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关系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领域。
文件明晰了各级财政安排用于支持社会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可实施股权投资的方式运作。
运作方式为除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的对国有企业注资外,其他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股权投资,由同级财政部门确定1家国有投融资公司作为管理机构,负责股权投资管理工作。
实施股权投资的财政资金以资本金方式注入管理机构,通过参与定向增发、协议入股、发起设立项目公司等形式实施投资管理。财政资金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除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特定注资和对政策性投融资主体的出资外,其他出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50%,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待达到投资年限或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的条件时,通过股权转让、上市交易等方式实施退出。股权退出资金中的原始出资部分继续作为管理机构资本金滚动使用,由财政部门结合下年度股权投资预算,统筹安排。
对被投资企业可视所属领域、发展阶段、项目提前退出时间以及项目风险等,在收益范围内给予适当让利,具体在股权投资协议中予以明确。股权投资取得的分红(股利)收入作为管理机构投资收益;股权退出净收益(扣除分红和原始出资后)实行2:8分享,20%部分作为管理机构的投资收益,80%部分作为下年度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出资资金管理。(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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