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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98.8%!“湾长制+”工作法促动青岛海洋生态环保实现新突破

2021-01-21 11:1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1日讯 2017年9月,青岛在全国率先正式推行湾长制,有力地改善了青岛海湾生态环境。为进一步加强海湾管理保护,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强化目标导向、坚持湾区共治、创新工作理念,推出“湾长制+”工作法,推动基层工作拓展延伸,实现海洋生态环保工作新突破。

湾长制+综合执法,完善海湾监管机制

机构改革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承担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为破解执法人员配备不足,船只、仪器等基础装备和器材匮乏,基层开展工作难度较大等难题,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联系对接青岛市海警局,选取崂山区作为试点,由崂山区湾长制办公室与青岛海警局崂山工作站签订备忘录,在海洋工程项目监管、查处陆源污染、打击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等领域开展合作和资源共享。借助海警部门高效、权威的执法手段,加强海湾综合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海湾监管体制机制,有效填补了当前海洋执法环节中存在的短板。

湾长制+公益诉讼,完善司法衔接机制

海洋环保根植于法制建设,海湾保护离不开法治保障。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近日,市南区湾长制办公室与市南区检察院举行签约仪式,签署《关于建立“湾长+检察长”海湾治理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协作机制的办法》。《办法》规定,双方将重点关注向海湾直排或超标排放污水、向海湾排放危险废物、污水处理设施配建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包括线索移送、调查取证、联合督促整改、建立联席会议以及信息共享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机制。为统筹研究协调基层涉海湾公益诉讼案件及海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作出了积极尝试,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去年以来,青岛扎实推进湾长制,全市设立100名湾长,强化海湾巡查监管;对排查出的6174个入海排污口全面溯源,为下一步做好整治工作打牢基础。截至去年11月底,我市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98.8%,同比升高0.2个百分点;胶州湾优良海域面积占比达到74.8%,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下一步,青岛市湾长制办公室将继续围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硬仗重点任务,切实发挥自身综合协调职能,在严格制度落实、强化协同共治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全力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力争如期实现“美丽海湾”建设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美好海洋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责任编辑:荣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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