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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87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1-01-25 10:56 青岛日报社 / 观海新闻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位于济宁市中心,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省属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山东省区域医疗中心。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拥有82个临床科室,9个重症监护病区,开放床位3028张,员工4876人,承担着鲁西南地区2000多万人口的医疗保健任务。2019年医院门诊量为342.8万人次,出院病人为18.4万人次,手术总量11.68万例次,平均住院日7.0天,业务量在全省和全国同级医院中名列前茅。医院拥有世界先进的第四代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双源螺旋CT、ECT、1.5T磁共振、直线加速器、DSA、全飞秒激光屈光手术仪等万元以上大型设备6300余台(件),专业设备总值达到9.5亿元。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22日以后出生)。

6.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7.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济宁医学院网站(http://www.jnmc.edu.cn/)、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http://www.jyfy.com.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博士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2.报名地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6号楼4楼组织人事处(济宁市古槐路89号)

3.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并将报名材料《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fy3205@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如:内科1+王**+内科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纸质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提供):

(1)《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2)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以及能够于2021年12月31日前正常毕业的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3)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期提供;(4)其它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组织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依次组织考察。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2.考察采取组织函询、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4.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上级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和保障

聘用人员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博士按照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博士相关待遇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方式:0537-2903205

手机:15554702083 E-mail:jyfy3205@163.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89号 邮编:27202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文件执行。

(来源: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实习编辑:张琳

责任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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