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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崂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2021-02-02 10:3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日讯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强化重要节点警示教育和提醒,今天上午,中共青岛市崂山区纪委发布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朱晓亮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朱晓亮在担任原区服务业发展局金融发展科科长期间,使用公款报销私人餐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宅街道沟崖社区党委原书记臧福峰、党委副书记臧文法、党委委员兼居委会主任臧学浩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2年至2015年,沟崖社区未经请示报告及民主决策,由臧福峰、臧文法、臧学浩分别带队以考察学习为名外出旅游4次。2013年至2016年,上述3人在多家饭店违规招待。臧福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臧文法、臧学浩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涉及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对触碰纪律红线心存侥幸,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坚定性,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针对本单位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健全制度,锲而不舍除积弊、消顽疾、树新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久久为功、扭住不放,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各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等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标本兼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霍璟祎)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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