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泰安市卫健委网站发布“关于泰安市一医院不给发热患儿进行诊治的情况说明”。以下是说明全文:
2月3日中午,在了解到相关媒体转载“孩子发烧39.8度,中午来到医院,到晚上十一点才打上针”的视频后,泰安市卫健委立即成立工作专班,赶赴视频反映的泰安市妇幼保健院进行调查处置。
经了解,视频中男子的孩子(男,3岁4个月)因发热于2月1日上午由其母带领到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发热门诊就诊,诊断为脓毒症,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其母要求口服药物治疗,签字后带患儿回家。患儿回家后体温仍高,于当晚由其母带领第二次来院就诊并要求住院。当班医生即联系病房办理住院手续,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给患儿母亲(陪人)进行核酸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患儿病情稳定,体温37℃。其父(视频中男子)当晚出差归来赶到医院,在未与妻儿接触沟通的情况下,误以为医院不给办理住院,情绪激动之下向医护人员喊话。后见到妻儿,得知医生已规范处置,随即为自己的不当言行向当班医生道歉。
经与视频拍摄者联系,了解到视频拍摄者孩子(男,12岁)因发烧于2月1日下午到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发热门诊就诊,自述“在家测体温39.8℃”,医生诊断后嘱咐用退热栓剂并开药后回家。当晚第二次来院就诊,医生诊断后建议住院治疗,同时按疫情防控要求给患儿家长(陪人)进行核酸检测,患儿入院后体温36.5℃。视频拍摄者在等待检测结果期间,看到视频中陌生男子情绪激动地喊话,于是把视频拍了下来,并把自己的核酸取样单、孩子发烧时测量的体温表等图片合并剪辑发布到网上。配文“孩子发烧39.8度,中午到医院,到晚上十一点才打上针”与实际情况不符,与视频内容不相关。在说明相关情况后,视频拍摄者已主动在网上删除该视频,并联系多家转发视频的媒体进行了删除。
针对此事件中暴露出的医患沟通不畅、群众就医体验感不高的问题,已责成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优化完善诊疗服务流程,进一步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同时,泰安市卫健委将举一反三,紧盯群众关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全市医疗卫生系统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力改善群众看病就医环境。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