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灵活方便不堵车,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电动车作为短途出行的工具。但也有不少电动车驾驶员交法意识淡薄,出现诸如闯红灯之类的交通违法行为。20日上午,记者从李沧交警事故科了解到一起近期发生的电动车不守交规引发的交通事故,希望所有的电动车驾驶员引以为戒。
今年8月6日凌晨零时6分许,满某骑电动车沿重庆中路南向北行驶至重庆中路大枣园路路口时闯红灯,当时,杨某某恰好驾驶一辆小型新能源轿车沿大枣园路按照信号灯指示由东向西行驶,满某骑电动车正好撞上正常行驶的轿车前部,导致两车受损,满某从电动车摔下倒地受伤,被紧急送医,所幸伤势轻微,并无大碍。
李沧交警经现场勘查、查看监控、询问当事人等,认定满某骑电动车闯红灯是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满某未按交通信号通行,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某无责任。
据了解,满某是一名大学生,利用暑假进行勤工俭学,在兼职打工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在此,李沧交警也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尤其是暑期兼职打工的学生,上路行驶不要着急,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规,确保安全再通过。(记者 尹彦鑫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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