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16日讯 15日,观海网友“东海崂”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栏目留言,咨询“留崂过年”申领补贴的条件和程序。
记者从崂山政务网获悉,根据《崂山区“留崂过年”和“留工稳岗”补贴政策申报指南》,外地留崂人员(在崂山区企业工作的市外农民工,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期间就地过年的),经用工单位申报、主管部门确认,按每人1000元标准发放消费券。
“留崂过年”补贴的申报条件为,户籍地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外乡村的务工人员,与在崂山区注册企业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在2021年2月11日-2月26日期间就地过年的,可享受“留崂过年”补贴,由用工单位统一申请消费券并发放给“留崂过年”的务工人员。
“留崂过年”补贴采取实体消费券形式发放。在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由企业批量代领,申领消费券需由企业指定专人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申领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足额、及时发放给个人。符合条件的用工单位向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申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按行业向主管部门申请,其他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采取即申即享模式,用工单位向主管部门及街道办事处按要求提报资料,经审核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果同步通知企业和商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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