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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醉酒拔打110扬言“杀人”,一男子被处罚!警方发出提醒

2021-02-26 14:0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6日讯 110二十四小时在线,是守护群众平安的生命线,也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可是却总有人“以身试法”,占用110这一重要的公共资源。今年除夕,崂山区沙子口街道一男子酒后多次拨打110,扬言要“杀人”,最终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处罚。

2月11日晚,崂山公安指挥中心接到上级公安机关警情通报:一男子酒后拨打110,扰乱正常办公秩序并扬言要“杀人”。接报后崂山警方立即开展工作,指令海岸警察支队沙子口派出所开展调查。经调查民警锁定暂住沙子口街道某社区的孙某某是当晚拨打110滋扰的当事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男子正处于醉酒状态。民警将该男子传唤至派出所,约束醒酒后审查获知,孙某某(男,45岁,青岛市平度市人),因朋友朱某欠钱未还心生怨愤,遂酒后拨打110要求警方协助索要。对民警的答复感到不满后,又连续向外地公安机关拨打110报警滋扰。目前,违法人员孙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500元。面对处罚,孙某某深表忏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醒:目前,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所有电话均由电脑自动录音记录备案,对于故意报假警、报假案,扰乱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崂山公安 文/图/视频)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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