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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错地方!今天起,在胶州办理这29个事项需到新地址!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今日从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规范市县级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85号),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与胶州市交通运输局等10个单位,就“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等29个事项完成划转交接。

2021年3月1日起,“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与竣工验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华侨回国定居审批”等27个事项划归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办理地点为: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西楼裙楼三楼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同时,2个事项划归其他单位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事项办理单位改为胶州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地点为胶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备案)、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备案)”事项办理单位改为中共胶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地点为:胶州市机关办公大楼625房间。

除此之外,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等2个事项,根据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调整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青市监字〔2021〕34号)要求,转由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直接办理,仍属网办事项,由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罗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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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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