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1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的“直通12345”平台咨询李沧区一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如何安装问题。就此,记者致电联系了青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李沧大队进行咨询。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道路路口处是否安装交通信号灯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决定。如果市民认为某个路口需要安装交通信号灯,可告知辖区交警中队,交警部门会派出工作人员对道路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如果道路路口有安装交通信号灯的需要,交警部门会将情况上报,审批通过后即可安装交通信号灯。
在《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第5条设置条件中列出了路口类型条件、路口交通流量条件、路口交通事故条件。
在路口类型条件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道路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a)城市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平交的路口;
b)城市道路主干路与次干路平交的路口;
c)按照GB50647—2011的3.2.3规划、设计的平A1类、平A2类路口。
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路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a)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平交的路口;
b)按照JTGD20—2006中10.1.2采用信号交通管理方式设计的路口。
平面交叉路口的安全停车视距三角形限界内有妨碍机动车驾驶人视线的障碍物时,宜设置信号灯。
在路口交通流量条件中,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1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路口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2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在路口交通事故条件中,根据路口的交通事故情况,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a)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路口;
b)3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