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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个月救助639名交通事故受害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了“青岛模式”

2021-03-03 16:3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3日讯 今日,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推进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至2021年2月份,我市共计办理道路交通社会救助案件639起,垫付救助基金3082.05万余元,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639名,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360余起,追偿1506.98万余元。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不断强化救助站点和窗口服务建设,协调医疗机构开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绿色通道,全面提高救助专业能力。全面完善各区(市)救助站建设,其中11个救助站均达到三等以上救助站标准,完成“2020年三等及以上救助服务站创建达标率达到80%以上”任务。截至目前,我市28家医疗机构开通了救助基金绿色通道,其中,三级甲等医院4家,综合医院24家,全部按要求加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绿色通道示范医院”牌匾,设立了引导标识和政策宣传栏。同时,将救助基金从全市机动车交强险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1%”调整为“一定比例”(1%-3%)。

据悉,目前,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将区市两级管理模式统筹到市级统一管理模式,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打造了具备新时代先进性的“青岛模式”。一是确定救助基金协调机制,推进部门协同。二是落实“放管服”工作,真正让群众少跑腿。三是规定了保险公司优先偿还救助基金垫付费用。下一步,将筹备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同,确保救助基金用好、用足、用到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刘栋)

【典型案例】

高效救助:

2020年12月1日,肇事车辆在青岛市崂山区将市民李先生撞伤,基金救助工作人员在崂山交警指导下向肇事者及伤者家属介绍了救助基金的申请方式及流程,并对伤者的治疗情况进行跟踪,获悉伤者需进行手术治疗遇到资金困难,无法缴纳手术费用。12月15日上午,救助工作人员前往医院获取伤者住院相关材料,指导伤者提出救助申请,当日收取材料,完成垫付操作,仅耗时6小时将垫付款支付到医院账户,及时缓解了伤者的经济困难。

精准救助:

2020年11月21日,市民张先生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青岛市黄岛区前港湾路附近,被肇事车辆撞伤,车辆逃离现场,张先生被送至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治疗。伤者伤情较重,家庭困难,且无法找到肇事车辆,伤者救治一度陷入困境。开发区交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向伤者家属介绍救助基金办理事宜,并通知中路保险救助人员前往医院予以办理。在工作人员共同努力下,及时为伤者垫付10万元抢救费,及时抢救了伤者,缓解伤者家庭经济压力,且避免了伤者家庭因伤返贫。

温暖救助:

2020年10月24日,在青岛市即墨区某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撞伤幼儿事故,伤者是一名8岁儿童,左下肢脱套伤,住院期间行多次清创、负压引流及取皮术。即墨交警了解到伤者情况后,立即联系伤者父母告知救助基金申请事宜,并通知中路救助人员协助办理,最终为伤者垫付2万余元,让受害人家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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