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3日讯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发布,该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民事纠纷申请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这是自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开展以来,全省首次以听证形式对涉未成年人民事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审查。
“本案双方当事人均系未成年人,到庭参与听证的均系双方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均应诚实守信,给各自的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共同维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双方当事人是否明白?”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韩千宣读了听证纪律。
2017年,一学生王某在与小区内学生李某追逐打闹过程中跌倒受伤,后双方对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李某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在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并驳回再审申请后,李某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为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进一步查明案情,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召开听证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原审期间的诉辨主张,围绕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即王某的损伤是否由李某所致展开审查,并邀请了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经评议,听证员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庭宣读。
“检察机关通过听证员参与听证并现场提问和评议等方式,向当事人释放了理性平和、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的办案态度,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意见,提高他们对检察机关办案的亲历性。”到场人民监督员、山东重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冷奎亨对此次公开听证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听证会结束后,该案承办检察官韩千结合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孩子成长等问题,向当事人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她表示,该案的办理是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与公开听证相结合的首次尝试,检察机关在办案监督的同时,结合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对法定代理人开展帮助教育,希望能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稳步推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即涉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统一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集中办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前期的试点单位之一,做出了有益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下一步,将继续发挥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注重强调监督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开展好涉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办理工作。(文中当事人系化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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