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5日讯 8月25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高职(专科)(含各类高等学校及机构举办的专科层次教育)专业设置的要求。高职(专科)新增专业申报数量将由学校自行确定,并不再限额;不招生的专业,在每年的专业备案中,应提出撤销,未主动提出的视为撤销。
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将深化“放管服”改革,将专业设置由新增、调整、停招、撤销4类,优化调整为新增、撤销2类,不再设置调整、停招专业。学校要对就业率低的专业予以调整。连续两年就业率较低的专业,除个别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专业外,学校一般应调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各地所属高等职业院校设置专业应加强与当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对接。
各学校要坚持专业数量服从于办学质量的原则,科学控制专业增长数量。设置教育类专业、本科高校设置专科专业须分别先行征求省教育厅意见,进行前置审核。前置审核未通过的,各申报学校不得报送。其中,除早期教育外,设置教育类专业,应为师范类院校,其他的申报暂不受理。山东工程职业技术大学、山东外国语职业技术大学、山东外事职业大学新增本科专业,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世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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