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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工作报告点赞青岛依法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2021-03-09 16:0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9日讯 “青岛法院在4小时内组织完成听证并裁定解冻资金,使被起诉的呼吸机企业迅速投产运营。”这是3月8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到的青岛法院依法保障涉疫企业复工复产的一起典型案件。

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中院了解到了这起案件情况:北京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医疗呼吸机制造、销售的民营企业。2019年12月,该公司因保证合同纠纷被某银行诉至法院,要求承担5100万元保证责任。根据原告申请,青岛中院依法诉中保全了该公司的相关银行账户。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该公司成为应对新冠疫情联防联控紧急任务调配单位,承担呼吸机的供应保障工作,同时该公司承担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呼吸机定向生产出口任务。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制造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冻结账户影响该企业呼吸机设备的生产、出口任务和疫情防控大局。2020年4月29日,青岛中院了解到该情况后,快速反应,迅速组织各方听证,依法通过网络查控系统,4小时内解除对该企业银行账户查封,为涉疫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该案是青岛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审慎善意文明执行,为防疫企业复工复产、推进“六稳”“六保”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例,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胡小明)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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