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宝海、陈国华、张玉华、杜昌华,秘书长任广德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后,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
会议表决决定于永生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林红玉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于永生代理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傅明先请求辞去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新任命的市政府代市长于永生进行了宪法宣誓并作表态讲话。
于永生表示,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命我为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这是对我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我来济宁工作5年多的时间,亲历了济宁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能在这方生机勃勃、活力迸发的发展热土上履职,能在这种创新进取、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中工作,能在这样团结和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中干事,深感荣幸,也会倍加珍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聚焦聚力促发展,坚守底线保安全,倾心尽力惠民生,依法行政履职责,严以律己作表率。我坚信,有市委的坚强领导,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有市政府班子的团结协作,有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奋斗拼搏,我们一定能够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共同开创济宁更加美好的明天。
陈颖主持讲话时说,今年政府工作任务目标已经确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锚定省委“七个求突破”要求,围绕加快建设“五个济宁”、聚力突破“八个强市”,把主要精力聚焦到产业发展上来,紧紧扭住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为“十四五”开局之年交出一份优异答卷。
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和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成华,市法院院长李胜良,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市政府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济宁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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