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通过编故事的方式,吸引一些粉丝,没想到带来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男子顾某后悔地说。
顾某,今年36岁,家住沈家门某小区,是一名微商,主要从事海鲜生意。
近日,顾某想通过“抖音卖货”的方式销售海鲜,但是他的账号粉丝量较小。顾某就想着通过增加自己抖音人气、粉丝量的方式来增加关注度。
3月19日凌晨1时许,顾某在自己手机相册里找了一张之前拍摄的某菜场照片,又从网上下载了一张法院庭审照片,通过视频编辑软件合成了一条短视频,配上了一段虚假文字,“沈家门王哥捕鱼回家带了几条河豚回家吃,经过菜场进去买大蒜,挂在电瓶车上,出来鱼被张大妈拿走,张大妈自己还舍不得吃,2个孩子却没抢救回来,现在家人索赔380万。”随后,顾某又编造谎言对视频进行配音,“这种事情其实也不是我想的,出了事情我第一时间拿了28万过去,给他们办理后事,但是他们现在想要300多万,这事我们是绝对接受不了的。”
短视频发布后,迅速引起网友关注并在各大网络平台进行转发,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案发后,普陀警方联合网信部门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将顾某传唤至派出所。顾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悔不当初。
目前,顾某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日。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对于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警方将依法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希望广大网民在互联网发布信息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和谐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任编辑:郝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