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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谨慎购买!过滤效果低,这些非医用口罩不合格

2021-03-22 15:33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2日讯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0年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回头看省级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全省50家企业生产/销售的60批次非医用口罩产品,其中,生产领域36家企业44批次,流通领域14家企业16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对非医用防护性口罩产品的过滤效率、防护效果、吸气阻力、呼气阻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依据GB 2626-2006《呼吸防护用品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或GB 2626-2019《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等标准的要求,对产品的过滤效率、呼吸阀气密性、吸气阻力、呼气阻力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李沧区优同欣然便利店、李沧区振华金万达便利店、临朐县潮流百货店、青岛世纪康药业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四季祥百货超市、潍城区南关联华便利店6家企业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过滤效率、防护效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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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医用口罩消费提示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非医用口罩的消费提示: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口罩,尽量避免微信群、朋友圈等个人交易行为。

非医用口罩,也可称为个人防护口罩,一般是指在日常空气污染环境下,滤除颗粒物所佩戴的、有防护功能的口罩。

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非医用口罩时,除了关注商品的品牌、价格等因素外,还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包装完好和标识齐全的口罩,尽量避免微信群、朋友圈等个人交易行为;要注意产品外包装上标识标注是否清晰,是否包括生产商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防护级别、执行标准编号、产品使用说明、生产日期、推荐使用时间等基本信息;要检查外观是否有污渍、产品最小销售包装是否完好、是否有影响使用的变形等,进口商品还要注意查看是否有中文标识标注。

2. 如果用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护,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选择购买。

3.儿童、老人、患有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等特殊人群,要谨慎挑选口罩类型,在确保安全防护的前提下,选购适合的口罩类别和防护等级。

此外,佩戴口罩前和摘下口罩后,均应及时洗手或使用酒精类洗手液搓手。佩戴口罩时,鼻夹侧朝上,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将双手指尖沿着鼻梁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紧贴鼻梁,并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摘下口罩时,应从头带处卸下口罩,不要触碰口罩的外表面。

口罩不宜长时间佩戴,如果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根据垃圾分类的原则,使用后的口罩应剪破后投放到垃圾箱。疑似人员及护理人员使用过的口罩按医疗废物收集和处理。一次性口罩不能重复使用。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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