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6日讯 25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1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经核查确认,标示24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6个品种共26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观海新闻记者在列表中看到,这26批次不合格药品大部分都是中药饮片,共有20批次,包括白头翁、大蓟、薄荷、苍术等。还有4批次化学药,如,双氯芬酸钠肠溶片、曲克芦丁氯化钠注射液等。其中,双氯芬酸钠肠溶片的主要作用是抗炎和镇痛,适用于轻、中度疼痛的治疗。多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痛风、骨性关节炎等急性疼痛或者是慢性持续性疼痛。
此外,抗生素和药用辅料各一批次,不合格抗生素为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抗生素,适用于治疗败血症、下呼吸道感染、肠道感染、盆腔感染、腹腔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等。不合格的药用辅料为玉米淀粉。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实习编辑:杜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