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6日讯 市北区裕环路100号居民楼一业户对强拆的违法房二次重建,执法部门表示对该该违法房进行二次拆除。但市民发现,这次拆除的只是违法房的三面墙体,搭建的屋顶和立柱仍然存在。“违法房拆掉墙体就是合法了?”市民对此提出质疑。
3月6日,观海网友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反映,裕环路100号居民楼下有人趁着双休日搭建违法房。3月9日上午,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合肥路中队对该处违法建筑强制拆除。3月19日,观海网友再次投诉:裕环路100号楼下业主将强拆的违法房重建起来,并将居民通道用铁栅栏和绿植封成私家花坛。3月22日,记者向市北区行政执法局合肥路中队反映该违法房回潮重建的问题,中队执法人员表示,他们近日将对该违法房再次拆除。
3月8日,主体完工的违法房。
3月25日,市北区对网友投诉给予回复:市北区合肥路街道执法中队已对该处违章建筑进行了二次拆除。但市民发现,执法部门的“二次拆除”,只是将违法房的三面墙拆掉,圈占的居民通道仍然保持原样。
3月9日,违法房被强拆。
3月26日上午,记者第三次来到裕环路100号回访看到,正如市民所说:前几天回潮重建的违法建筑主体依然存在,只是将违法房的墙体拆除,其屋顶和立柱保持原样。有施工人员正在对“二次拆除”后的构筑物装修粉刷。
3月19日,违法房再次搭建起来。
‘我们监督该业主对二次重建的违法房自行拆除,该违法房主体目前已经拆除,剩下的屋顶和立柱是作为遮阳棚使用。《青岛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在建筑外安装遮阳遮雨棚应该符合设施标准,但没有具体的设施规范,因此我们对这方面的执法会弱一些。”执法人员表示,如果市民对剩余的遮雨棚仍有反映,我们将对起再次实施强拆。
3月26日,违法房拆掉墙体,作为“遮雨棚”使用。
“我们要求对违建彻底拆除,并且把违法房业主圈占的居民通道恢复畅通。”一名居民表示,希望执法部门对二次重建的违法房业主依法给予处罚,否则下次还会继续搭建违法房。(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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