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7日 酒驾后发生交通事故,自作聪明找来妻子“顶包”,“耍横”拒不配合酒精检测,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把自己送上了法庭......观海新闻记者今天从即墨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对此案犯罪嫌疑人王某以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提起公诉。
1月4日19时30 分许,王某参加朋友请客的酒局,席间喝了三瓶啤酒。23时15分许,王某饮酒后驾车载两个朋友送他们回家。当车行驶至某小区南侧时,王某左转弯要到路北超市去买烟,这时一辆小型轿车迎面直行过来两车相撞。对方驾驶员报了警,王某害怕酒驾被查,就打电话叫妻子立刻拿着驾驶证过来“顶包”。
不明情况的妻子刚赶到案发现场,恰好交警也到了。交警询问车是谁驾驶的,王某就说车是妻子开的,王某妻子也随声附和。但对方驾驶员指证王某才是真正驾驶车辆的人。交警把王某妻子单独叫上警车,并告诉她事故现场周围都是监控,一查便知,作伪证包庇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王某妻子一听觉得没必要隐瞒了,就承认车确实是王某所开。交警又把王某带到车上,问车是谁开的,但王某依然执迷不悟,咬定是妻子所开,并且不配合酒精呼气检测。耍横的王某被带到医院强制抽血检测,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04.4mg/100ml。王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据承办该案的检察官介绍,依据有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乙醇含量不满150mg/100ml,未发生事故,或者发生轻微事故,被害人谅解的,且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的,可以作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但鉴于王某有找人“顶包”、不配合检测等逃避、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情节,依法应予以从重处罚,将依法被追究刑责。
事后,王某赔偿被害人33000元,双发自愿达成和解,并且王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检察官提出对其判处拘役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
王某为自己的糊涂行为“买单”,不仅差一点害了妻子,而且面临背上犯罪记录,并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吕秀丽 巩志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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