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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青岛公安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2021-03-31 11:04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31日讯 清明节将至,为全力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青岛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将持续加大林区巡查执法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失火、放火毁林违法犯罪行为。

据市公安局城阳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介绍,森林警察部门主要担负着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捍卫森林生态安全的职责使命,他们将于清明节期间增派巡逻警力,提高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并查处林区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全力维护林区防火安全和良好生态环境。

据了解,城阳分局森林警察大队主要承担着城阳全区16万多亩林地的管理任务。辖区林地属崂山西麓,处于城市近郊,与崂山区相连。近年来,大队加大林区巡防力度,保证各重点部位在重点时段的较高见警率,保持对野生动植物犯罪和林地林木资源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多起违规违法用火行为,及时排除一批火灾隐患,并积极引导群众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林区生态环境。去年,大队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涉嫌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高鼻羚羊角制品案,查获高鼻羚羊角27根,案值50多万元。

2020年以来,大队针对疫情防控实际,主动出击、积极作为,认真落实《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出售、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的紧急通知》、《关于依法严厉惩处涉疫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加大对野生动物交易场所、餐饮场所和驯养繁殖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排查管控和宣传教育,共调查各类相关线索300余条,排查集贸市场152处,排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场所120处,检查野生动物活动区域217处,开展防疫宣传活动10次,全力阻断了疫情传染链条。

近期我市大风天气多,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清明假期临近,进入林区上坟祭祀、旅游踏青以及农事生产活动进入高峰,火源管控难度急剧增大,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

警方提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自觉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法律链接:

(一)放火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根据《国家林业局 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中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

(二)失火罪。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中规定: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张秀振 赵小军 文/图)

责任编辑:孙源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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