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2021年4月6日2版
从事审判21年无一错案,无一因个人原因被发回或改判;参与创建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经验被全国推广……青岛中院刑一庭庭长吕燕“铁肩柔情护平安”——
“始终无愧于心中的法律天平”
记者采访吕燕时,看到她一直在“多头”忙碌,不仅要办理手上的刑事案件,还作为党支部书记正在组织支部全体党员投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将教育整顿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的责任担当意识。言谈举止中,凸显了这位刑庭女庭长公正严谨办案的高度责任感和雷厉风行的高效务实工作作风。
“刑事法官承担着惩罚犯罪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责任。具体到我所在的这个庭,主要是审理重大案件,案情非常复杂,公众关注度也很高。可以说,刑事审判关系当事人的自由乃至生杀予夺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作为刑事法官必须非常严谨缜密,坚决杜绝冤假错案,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吕燕结合多年审判实践谈道。
吕燕在庭审中。 戴谦 摄
吕燕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已经21年,先后审结一大批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因个人原因被发回或改判。
吕燕不仅坚持依法公正惩处刑事犯罪分子,而且高度关注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她跟记者说道,之前有一起“无名尸”案,犯罪事实很清楚,依法给罪犯定罪量刑也很清晰。但是被害人的身份是不清楚的,为了维护被害人家属的权益,吕燕根据被害人身上已很模糊的身份证这一线索,远赴青海核查,终于找到被害人的妻子和儿子,经亲子鉴定,确认了这个身份证就是被害人本人的。这样,被害人的妻子得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获得了赔偿金。宣判时,被害人妻子感动得泪流满面。
作为刑事法官,办案中遇到嚣张罪犯或其亲属的威胁恐吓不可避免。吕燕对此丝毫没有畏惧,始终坚持依法公正严明办案。
吕燕近年来承办了多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主导起草多个实施意见、攻坚落实方案,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审理。组织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先后研究36件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困难提出指导性意见。在办案过程中,她处处展现了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去年办理的一起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告人有20多人、卷宗有200多本,涉及13个罪名。基层法院一审后,此案有被告人上诉到青岛中院二审,吕燕和其他法官加班加点,阅看大量笔录和卷宗,其间提交这一涉黑案件报告字数达19万字,共撰写了100多页的法律文书、共44000多字,圆满地办结完成这起重大涉黑案件。
吕燕还积极参与推进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经验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推广。制定的刑事裁判文书精简样式被最高法院采用,在全国法院推广。带领刑一庭参与最高法院组织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理解与适用》一书的撰稿,为完善立法提供了实践样本。
“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多一分’和两个‘绝不’,就是多一分静气、沉心钻研,多一分作业、总结提炼,多一分周密、制定提纲;要绝不能够一判了之,绝不怕苦口婆心。就是依法公正严谨地把刑事审判及附带民事等相关工作扎实做好,始终无愧于心中的法律天平。”吕燕深有感触地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党员档案
吕燕,女,现任青岛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曾荣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法官”“青岛市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一等功”“二等功”各2次。
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