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6日讯 日前,潍莱高速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荣乌高速灰埠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轿车进入匝道后又迅速倒车、行车轨迹异常,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
民警上前时发现车上二人正在进行换座,立即制止。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姜某出示驾驶证时,姜某声称自己忘记带证。随后,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查询发现,姜某先后在平度、李沧酒驾,驾驶证已被吊销。
交谈中,民警发现姜某浑身酒气,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109mg/100ml,涉嫌醉驾。现场,姜某拒绝承认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随后,民警将姜某带往医院进行血检。
据了解,驾驶员姜某的血检结果如果达到了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将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同时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罚并处以罚金。并且姜某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车,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 刘栋 通讯员 马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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