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董家口化工产业园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及《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现就董家口化工产业园施行封闭式管理试运行通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封闭管理区域(一期)为横河以东面积约2.3平方公里区域,具体范围包括:北至滨海大道、西至港旺大道、南至集成路、东至疏港一路的封闭区域。后期将逐步扩大封闭管理范围,具体以后续通告文件为准。
二、封闭管理要求
(一)对进入园区的人员及车辆实行规范化管理。进入园区的人员,必须按照区域内安全提示和标志标识活动,服从园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申请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况正常。
(二)园区内固定车辆由其所属单位在后台管理系统录入车辆信息后进入园区;临时入园人员及车辆实行线上预约制度,微信搜索进入“董家口经济区化工产业园”小程序,输入个人及车辆信息,经批准后进入园区。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协助配合董家口化工产业园封闭管理工作,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三、封闭管理时间
自2021年4月21日0时起施行。
四、其他事项
对不服从园区管理人员指挥,扰乱公共管理秩序的行为,由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青岛董家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宗家正 联系电话:0532-55585256)
责任编辑:刘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