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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海帮问|外省毕业本科大学生在青创业有什么政策扶持或补助?官方回复来了

原创 2021-05-06 13:54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5月6日讯 近日,有网友在观海新闻“直通12345”平台留言,咨询外省毕业本科大学生在青创业有哪些政策扶持或补助问题。就此问题,记者致电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

“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未就业的毕业5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进行个体工商户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的都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其中,创办小微企业的补贴标准为1.2万元;对小微企业吸纳就业3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补贴标准提高到3万元。”

  据悉,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对创办小微企业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

申请人需准备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材料;创业者属于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属于留学回国及台港澳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相关材料。



申请人可以网上办理,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录入、扫描上传所需材料,待网上反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也可以持所需材料到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记者了解到,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人员创办的创业实体招用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每个岗位2000元。创业实体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下设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招用人员可合并计算。招用人员不含创业者本人。申领补贴时,招用人员须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邱正 文/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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