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覃(1905年9月25日—1935年4月26日),男,汉族,湖南湘潭县韶山冲人,毛泽东三弟,无产阶级革命家。
毛泽覃
1923年北洋军阀吴佩孚制造“二七”惨案,全国各地的工人运动暂时陷入低潮。毛泽覃被派往湖南常宁水口山铅锌矿。以教员身份为掩护,秘密从事青年团的领导工作。
192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由于卓有战功,曾获一枚二级红星奖章。
1928年新年刚过,在毛泽东、张子清的率领下,工农革命军占领了遂川城,毛泽覃也参加了这次战斗。毛泽东考虑到桥林乡在井冈山根据地的重要性,派毛泽覃在桥林乡建立起宁冈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并亲自担任党支部书记。这个党支部,在土地革命和巩固乡村政权的斗争中,成为井冈山根据地的一面红旗。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任中共中央苏区分局委员、红军独立师师长、闽赣军区司令员。
1935年4月26日,在江西瑞金红林山区被国民党军队包围,为掩护游击队员脱险而牺牲,时年29岁。
毛泽覃是毛氏三兄弟中走向武装斗争的第一人、红军优秀的指挥员、井冈山会师的重要联络人。
1973年10月,邓小平到韶山参观,见到毛泽覃的遗像时,情不自禁地说:“毛泽覃是个好同志”,“他是我军早期的一位猛将”。
中共瑞金县委、瑞金县人民政府撰写的碑文:“毛泽覃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中国工农红军的优秀指挥员,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
2009年毛泽覃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实习编辑:杜明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