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7日讯 近日,青岛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组织全市10个区(市)物业管理部门开展《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进小区宣传活动。在市南区中城嘉汇小区设立主会场,并发动60多个街道办事处参与活动,通过在居民小区发放《条例》和宣传单页、现场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答疑解惑等形式,进一步普及宣传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增强业主公共事务参与意识、维权意识、消费意识以及对业主权利、义务的认识,为《条例》实施和良法善治营造了良好氛围和物业管理环境。
全市物业管理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等共组织1600多名工作人员参加条例宣讲,发放宣传材料4.1万册/份,共有约2万多名业主、物业人员参与活动,现场咨询解答电梯维修、空置房物业费减免、停车收费、停车秩序维护等问题1200多件。
新修订《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经省、市两级人大批准,已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党建引领物业行业发展和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规范、便捷业主大会召开、业委会选举、运行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水平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并为科技赋能持续提升业主公共事务表决效率提供了法治保障。
下一步,全市物业行业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围绕物业服务人合同履行、业委会规范运行及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处置等广大业主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多媒体的宣讲,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人、业主、业主委员会等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以遵法、守法、用法推动和谐小区建设,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孙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