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8日讯 今天,“医保+e保 生活更美好”青岛市商业健康补充保险“琴岛e保”发布会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举行。“琴岛e保”将于5月9日正式上线,既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也可使用其他资金进行投保,而且实现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享,该款补充保险不设年龄限制、不设职业限制、不设既往健康状况限制。每年只需139元,即可享受高达300万元的保额。副市长栾新出席会议并致辞。
“琴岛e保”是一款在政府指导下,与医保待遇紧密衔接,旨在保大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惠民产品。该款补充保险具有区别于其他保险产品的明显特征。该保险实现社商互补,保障内容与社会医疗保险紧密衔接,参保人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基本保障的基础上,个人负担部分通过这一保险实现补充保障;体现全面覆盖,对投保人不设年龄限制、不设职业限制、不设既往健康状况限制,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且处于正常享受待遇状态的参保职工或居民,均可投保;投保资金灵活,既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也可使用其他资金进行投保,特别是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家庭共享,可为本人、为子女、为父母等亲属投保;投保理赔便捷、高效,投保时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理赔时在医院实现“一站式”结算,减少垫资压力和跑腿麻烦。保费低、保障高,每年只需要139元,即可享受高达300万元的保障额度。
经过公开遴选,我市确定了5家保险公司作为该产品的承保机构,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青岛市分公司、泰康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太平养老保险青岛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青岛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研究设计“琴岛e保”项目的保障内容时,着眼于解决参保群众就医费用高、负担重的难点、痛点,设定了以下四重保障责任。
一是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保目录内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1.8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70%比例赔付。
二是医保范围内门诊慢特病费用的保障。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门诊慢特病规定的目录内费用,同样按上述标准予以报销。对于生效前已经办理医保门诊慢特病的老病号,其门诊费用仍然可以由“琴岛e保”予以报销(报销比例略有降低),这是区别于普通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表现。上述两项保障内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50万元。
三是医保范围外相关药品费用报销。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使用的医保规定外的合理药品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60%比例赔付。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00万元。目前我市已确定近700种范围外药品,后续还将根据理赔情况适时进行增减调整。
四是特药/特材费用报销。针对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的临床需要,本保险生效期间,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使用医保规定外的特殊药品及特殊医用耗材(以下简称特药特材),每种特药/特材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2万元以上部分,由“琴岛e保”按70%比例赔付,一个保险年度内所有特药及特材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50万元。参保人员之前已享受相关特殊药品及特殊医用耗材报销的,参加“琴岛e保”后仍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付(略低于健康参保群体)。目前我市已确定特药特材15种,将根据理赔情况和群众需求,由承保机构适时进行调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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