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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发布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1〕42号)要求,崂山区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崂山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1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时间

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各幼儿园发布招生简章,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25日(星期五)期间幼儿园组织报名、录取。

三、招生范围

按街道、分片区组织幼儿园招生工作,全区分金家岭、中韩、沙子口、王哥庄、北宅五个街道同步招生,各幼儿园在所属街道相应范围内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具有本小区常住户籍(幼儿随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同住)和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证明(产权人应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幼儿。如有空余学位,面向就近居住区补招。

(二)社区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社区以及所在封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有条件的幼儿园要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三)高校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四)部队幼儿园要优先满足在崂山区居住的军人子女入园需求,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五)民办幼儿园要充分满足崂山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附近居住区补招。

四、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4日(星期五),区教育体育局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6月15日(星期二)全区幼儿园开始招生报名工作。直属幼儿园(不含部队幼儿园)和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采用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他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名方式,6月25日(星期五)前完成报名、录取工作。各幼儿园报名方式在《崂山区招生幼儿园信息表》(见附件)注明。

网上登记及现场报名具体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6月15日(星期二)至6月16日(星期三):

采取网上登记后现场报名方式招生的幼儿园面向本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进行网上登记,幼儿园审核后组织现场报名、录取。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将于6月16日(星期三)下午发布二次招生信息(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发布或在幼儿园大门口张贴)。

2.第二阶段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9日(星期六):

符合二次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于6月17日(星期四)至6月18日(星期五)进行网上登记,6月19日(星期六)幼儿园组织现场报名,并当日确定录取名单。

3.第三阶段6月21日(星期一)至6月25日(星期五):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幼儿园进行补招,各幼儿园按照规范、便民、高效的原则,自行确定报名及录取方式。

(三)相关说明

1.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超出招生计划,将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网上登记时,每名幼儿每次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

3.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

4.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园,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本人身份证;

(2)父或母与子女同户的户籍证明;

(3)父母至少一方持有的崂山区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崂山区的租房合同或自有住所产权证明;

(5)父母至少一方与崂山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四)组织新生入园

新生入园前,根据幼儿园规定时限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园报到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16日(星期一)至8月27日(星期五)期间,具体报到时间由各幼儿园确定,幼儿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领导,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属地负责。各学区要统筹安排普惠教育资源,积极为辖区内居民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创造入园条件。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报名系统及电脑派位管理。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参加家庭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0〕26号)严格执行。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安置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医务人员等子女入园。

(四)幼儿园具体招生信息以各幼儿园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六、招生服务电话

金家岭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3102601

中韩学区教育服务中心:  58515691

沙子口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8807683

王哥庄学区教育服务中心:87842460

北宅学区教育服务中心:  87851136

崂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88996316

责任编辑:单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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