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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从鹏城来 | 深圳房地产调控再出新规,新房销售实行“指导价”

2021-05-28 10:52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28日讯  继实行二手房销售指导价后,深圳房地产调控再出新规,对新建商品住宅和商务公寓销售也实行“指导价”。观海新闻记者获悉,深圳新房指导价格包括“毛坯价”和“最高装修价”两部分,预、现售房价不得超上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分批推售不能涨价,不得借装修变相抬价。

启用商品房定价评估系统

5月2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并启用商品房定价评估系统。根据《通知》,价格指导原则是,按照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相关规定,深圳市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

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过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若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超过一年,可按照定价指导流程重新申请备案价格审批,但应优先参考前期项目的网签价格。

对于商务公寓项目,商务公寓的价格指导规则与住宅相同,但对于周边无参考楼盘的商务公寓项目,可综合考虑项目品质与特点,采用所在区域新建商品住宅与商务公寓的销售价格进行折算处理,原则上采用同时期、同项目的商品住宅与商务公寓网签价格的比值。

对于预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项目转现售的,原则上备案价格不得向上调整。如项目在“深八条”出台(2016年10月6日)之前已预售,则项目转现售后可以视市场情况适度调整一次,但仍需按照价格指导原则和审批流程进行重新核定。

对于零星销售的尾盘项目,原则上由各区(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前海管理局自行审定,并在市房地产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

精装修价格实行梯度区间价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销售管理,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对深圳市新房市场的价格水平造成影响,《通知》要求各区局在审查项目装修、装饰材料的基础上,对精装修价格进行总体把控。原则上,精装修项目价格核定需按照工程造价方法进行核算,由区造价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审核。

精装修价格梯度区间如下:毛坯均价60000元/㎡以下(含60000)项目,最高精装修价格3000元/平方米;毛坯均价60000-80000元/㎡(含80000)项目,最高精装修价格4000元/平方米;毛坯均价80000-100000元/㎡(含100000)项目,最高精装修价格5000元/平方米;毛坯均价超过100000元/㎡项目,最高精装修价格6000元/平方米。(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驻深圳记者 梁超 文/图)

责任编辑:岳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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