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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青岛公共场所电梯保险年内将实现全覆盖

2021-06-04 13:28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4日讯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的增多,电梯使用率越来越高,电梯故障频发也成为了居民投诉的热点。记者从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责任保险,年内将实现全覆盖。

2020年,山东省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山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公众聚集场所如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电梯纳入试点范围。当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以外的意外事故或故障、电梯长时间停运、电梯主要零配件需要更换等问题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提供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救援、医疗救护、电梯困梯精神损害、主要零部件更换等费用赔偿,也在赔付范围。

为做好该项工作的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公众聚集场所纳入到电梯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中,要求做好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条款设计和产品备案,保费为100元/台/年,保险覆盖率达100%。目前,青岛市在用电梯约7.9万部,目前电梯保险覆盖率已达80%,公众聚集场所已达到95%。

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积极开展“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检测机构职业保险”等保险创新模式的研究和试点推广,从政策层面上鼓励积极发展“保险+服务”新模式,创新保险约束激励机制,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春晓)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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