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4日讯 根据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起,西海岸新区相关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再次提高。
其中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65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320元,在低保金发放的基础上补差发放。
据了解,本次提标共惠及全区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48人,重点困境儿童154人。截至5月底,今年1-5月份补发资金20余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李德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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