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观海新闻客户端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风从鹏城来 | 深圳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重磅来袭,涵盖222项重点改革任务

2021-06-18 14:09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6月18日讯 6月17日,深圳正式发布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2018年至2020年,深圳市连续出台营商环境1.0、2.0、3.0版改革政策,推出500多项具体改革措施并狠抓落实,推动深圳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此次4.0版打出强力“组合拳”,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26个领域222项重点改革任务

据了解,4.0改革政策是套组合拳,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重点任务清单》《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条例实施方案》)等部分构成。

其中,《重点任务清单》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五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在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方面,重点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产业空间供给力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水平、探索数据开放和交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等6个领域提出40项具体改革任务,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

在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方面,重点围绕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优化外资外贸服务、优化跨境客货运服务等3个领域提出26项具体改革任务,帮助市场主体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在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方面,重点围绕创新科研管理和支持体制、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加快推进新经济新产业发展等3个领域提出30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方面,重点围绕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化建设工程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水电气服务、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等10个领域提出90项具体改革任务。

在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重点围绕加强司法体制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健全规范高效的监管体系、开展破产制度改革等4个领域提出36项具体改革任务。

先行示范推出四个“十大”改革措施

深圳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重点围绕改革试点、平台建设、专项行动、法治保障等关键领域创新谋划提出了四个“十大”改革措施,用四个“十大”改革措施统领全年重点改革任务推进落实。具体包括:

一是开展十大率先改革试点。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独立公平竞争审查等十大改革试点,推动解决营商环境领域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改革积累实践经验。具体包括:率先放宽部分领域市场准入;率先放宽前沿技术领域的外商投资准入限制;率先分类分步放开通信行业和开展跨境通信试验区试点;率先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率先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率先推进独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试点;率先推进二三产业用地混合利用;率先开展特殊工时管理制度改革;率先实现水电气红线外管线连接工程“零成本”;率先开展建设“无实体卡证城市”试点。

二是打造十大功能性服务平台。加快打造全市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要素交易平台、企业服务平台等十大功能性服务平台,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提升重点领域服务供给水平,强化对相关领域改革实践和监管服务的支撑作用。具体包括: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平台;建设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建设电子元器件产业支撑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金融数据征信服务平台;建设“i深圳”统一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二期;建设“深i企”智慧化企业服务云平台;建设“一网统管”的民生诉求解决平台;建设行政执法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三是推进十大营商环境前瞻性立法。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社会信用以及数字经济、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十大立法,推动立法与改革实践相衔接,与产业创新相协调,为新经济产业有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促进与保护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

四是实施十大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专项行动。在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基层执法等方面开展十大专项行动,加大力度解决相关领域制约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具体包括:实施企业服务和政务服务双提升行动,2021年底前新增200项与市民密切相关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00项高频“无感申报”事项;实施办税服务惠企便民行动,推广区块链电子发票,推动在100个以上行业实现应用,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在200个以上网点开通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机服务;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广应用行动;实施工业园区供电环境综合升级改造行动;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深化治理行动;实施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行动;实施基层执法行为规范行动;实施跨境贸易便利化服务提升行动;实施个人破产制度落地行动;实施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提升行动。

从“政府端菜”转向“企业点菜”

此前,深圳营商环境改革走过了2018年1.0“搭框架”、2019年2.0“夯基础”、2020年3.0“补短板”的历程,3版方案先后推出500多项改革举措。本轮改革勇闯“无人之境”,提出在全国率先开展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率先放宽部分领域市场准入、独立公平竞争审查等十大改革试点。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推动出台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进一步放宽科技创新、金融投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教育文化等领域市场准入;探索出台鼓励外商投资的前沿技术领域特别管理措施清单。

与以往不同的是,4.0版从“政府端菜”转向了“企业点菜”。在制定4.0改革政策前期,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全市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痛点堵点“大征集”“大调研”,召开了系列座谈会,从收到的近2000条意见建议中系统梳理问题清单及政策建议,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100多项改革举措纳入4.0改革政策。

针对企业提出的现有产业空间不足问题,4.0版改革提出实施产业空间直供计划,开展优质产业空间供给试点,建设一批质量优、价格低、品类全的优质产业空间,面向符合条件的优质成长型企业进行分割销售等系列措施。

2020年,深圳全市商事主体登记数量持续增长,累计商事主体达到359万户,同比增长9.3%,创业密度继续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中小板和创业板商事企业数量连续13年居全国第一。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434家,实际使用外资86.3亿美元,增长11.8%;《财富》世界500强中8家深圳企业入围,其中6家是民营企业。在重点城市营商环境评价中,深圳位居全国第二,在全部18个指标领域成为全国标杆;在全国工商联《2020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中,深圳获评“营商环境最佳口碑城市”第一名。(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驻深圳记者 梁超 文/图)

责任编辑:管佳宇

0
最热评论
热门评论
来说两句吧...
表情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