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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使用“地笼网”非法捕捞,一渔民被刑拘!警方发出提醒

2021-07-04 11:01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4日讯 今年禁渔期开始以来,青岛海岸警察支队在全市沿海部署开展“海岸三号”行动,全面加强岸线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防范海上偷渡、走私、越界捕捞等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海岸警察支队琅琊台派出所民警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肖某,查扣涉案禁用渔具一批。目前,肖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黄岛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肖某被民警查获。

6月18日上午,海岸警察支队琅琊台派出所民警在黄岛区琅琊镇台西头村附近海岸线进行巡逻时,发现在一处停泊湾子里有一艘渔船,一名男子正在准备出海作业。民警上前准备对渔民开展宣传教育,结果却发现船上载有禁用网具“地笼网”。经查,渔民肖某(男,66岁,黄岛区人)船上共有串联式地笼11串,为严禁使用的渔具。肖某供认4月份以来开始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渔获物,5月1日禁渔期开始后也没有停止,共计作业7次,捕捞的渔获物卖给了活鱼行,共获利约8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向渔民宣传禁渔期法规。

民警介绍,禁渔期是为了让水生生物更好繁殖,对渔业资源起到保护作用。禁渔期捕鱼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触犯《刑法》,广大渔民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地笼网”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在海洋开放性水域使用的工具,另外还有电脉冲、帆张网、多层囊网拖网等也都是禁用的工具。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贾臻 通讯员 齐林新 原公强 文/图)

责任编辑:王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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