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14日讯 当前,山东省已进入汛期,影响环境安全的因素增多。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切实做好汛期环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严防次生突发环境事件。
《通知》指出,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监测预警。要高度重视极端天气条件可能次生的环境污染风险,密切关注汛期灾情,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预警会商等工作机制,通过密切跟踪气象灾害、水利调节和生产安全事故等预警性、苗头性信息,科学研判环境影响,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到信息共享、同步应急联动。
各市要加强汛期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和重点水域、跨地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测、评估和预警工作,对水质异常波动断面,立即溯源排查,果断启动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
《通知》强调,要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重点开展尾矿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风险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纠,及时消除各类环境隐患;完善拦截、导流、疏浚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7月15日前,各市要对汛期重点排查的内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和风险,建立台账、形成清单、分类施策、动态销号。对短期内不能整改完成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跟踪整治,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度汛。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应急管理、水环境管理、固体废物管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部门以“四不两直”方式,于7月中下旬开展监督检查。
要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准备,时刻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做到人员在岗、措施到位、设备齐全、通讯畅通,做好随时处置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准备。要强化信息收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加大网络平台信息收集力度,时刻关注汛情灾情,科学评估汛期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对于可能次生环境污染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可能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参与处置,及时消除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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