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观海新闻客户端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提高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水平!青岛出台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新办法

2021-07-22 13:4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2日讯 青岛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对新近出台的《青岛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解读。

作为“项目落地年”青岛推进项目落地的最新保障体系,《办法》共8章29条,对项目储备、项目确定、项目管理、项目保障、项目服务、项目激励等项目管理服务全流程进行了明确,打造环环相扣的项目推进体系,提高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快市重点项目建设。

和以往的项目管理办法相比,新《办法》突出项目储备、突出动态管理、突出项目保障、突出项目激励,将为青岛重点项目建设带来新的发展契机,吸引更多优质资源落户青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

打造环环相扣的项目推进体系

据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二级巡视员刘凯介绍,2016年3月,青岛出台了《青岛市市级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青政办字〔2016〕36号)。此办法至今沿用5年,已不能适应当前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需要。根据《山东省重大项目管理办法》,借鉴广州、深圳、杭州、成都、济南等地重点项目推进管理经验做法,结合青岛实际,由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办法》。

与2016年版相比,新修订的《办法》主要体现了四个特点。

突出项目储备。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储备库,市发展改革委是项目储备工作牵头部门,各区(市)政府、各功能区管委、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是项目储备的责任主体。通过提前谋划、招引、储备一批发展潜力大、未来经济价值高的大项目,经评估审核后可纳入市重点项目储备库。

突出动态管理。对市重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动态跟踪,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实行滚动调整,因客观原因推进不力的建设项目可申请退出市重点项目,条件成熟的项目可调整进重点项目。

突出项目保障。进一步集聚重点项目保障政策,从用地、资金、配套、人才等方面提出系统、明确的8条保障措施。准确对接国家调整后的用地新政策,利用窗口期,积极保障项目用地。运用市场化思维,积极推动创投风投、企业债券等多种融资方式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突出项目激励。加强市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评价力度,健全完善重点项目评价体系,坚持平时评价与年终评价相结合,明确了奖惩措施,对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庸政懒政怠政滥政问题,依法依规依纪处理;项目单位利用虚假信息和资料骗取市重点项目资格的,终止其市重点项目资格,并按规定追究责任。

本《办法》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市重点项目的管理、服务和保障。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优选)项目、“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等的管理推进可参照执行。市重点项目包括建设项目和准备项目两类,建设项目包括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准备项目一般是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但尚不成熟、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市重点项目每年年初由市政府发文公布,动态调整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发文公布。

提高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水平

突出管理、保障与服务并重,为企业发展和项目落地提供更加完备的保障体系,新《办法》推出了一系列保障惠企政策。

在项目保障上,《办法》明确了各区市及责任部门(单位)对市重点项目进行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等优惠政策。

在土地方面,市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根据项目建设时序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予以落实。

在资金方面,鼓励和引导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创投风投多种形式的资金投向市重点项目。支持市重点项目申报国家、省、市财政专项资金。负有拨付建设资金责任的区(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项目建设进度,依照合同等及时拨付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在人才方面,可按规定申请租购青岛市人才住房,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绿色通道服务”。市重点项目所属员工可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全程代办服务。

在配套护航方面,加强市重点项目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项目建成投产、使用的配套需要。加大对市重点项目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及时查处破坏和扰乱市重点项目建设的行为,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同级重点项目主管部门。

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税收方面,对涉及用海的市重点项目,符合减免海域使用金的,海洋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予以减免。对市重点项目的新建基建用地,在建期间没有经营收入的,可依法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项目服务上,《办法》明确了建立市重点项目联动协调机制及协调推进工作专班制度,协调解决影响项目推进问题;建立健全绿色通道,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区域性环评及共享共用区域内建设项目评价评审结果。

《办法》的施行时效为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投资是经济工作的“第一战场”,项目是促进投资的重要支撑。青岛重点项目发展势头良好、空间广阔,今年上半年220个市重点建设项目开工率达99.09%,完成投资800.25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78.27%。新《办法》的出台,将为青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新动力,吸引更多优质项目落户青岛、纳入市重点项目,共同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青岛,共同推进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杨光)

责任编辑:孙源熙

0
最热评论
热门评论
来说两句吧...
表情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