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2日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化名)向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反映,市南区平原路27号院6号楼一楼住户在自家窗下搭建违法建筑,该建筑房顶紧靠自家窗户,存在安全隐患。
近日,记者实地探访时了解到,王先生所说的违法建筑位于平原路27号院6号楼南侧,长近7米,宽、高达3米,是一楼某住户在10年前所建。“最近,有市民爬上了这处违法建筑的房顶。我们家的窗下就是违法房的房顶,有人爬上房顶,推窗就能进到家里来。”王先生说,“我多次向街道执法部门反映该违法建筑,答复我说,违法建筑年代较为久远,待老旧楼院整治时拆除,但整治计划却没有时间点。”
记者在现场看到,不仅6号楼的南侧建有违法建筑,北侧单元门旁也有一处违法建筑。相关部门在门上张贴了一张《协助调查的通知书》,内容为:“6号楼2户搭建的建筑物,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请配合协助调查。”落款单位为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山路中队。
记者拨通了通知书上的电话,中山路中队工作人员称:“经过前期调查,6号楼规划时没有这两处建筑,是违法建筑。”
记者追问:“这两处违法建筑何时能拆?”
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处房屋不是新增违法建筑,目前,老旧历史违法建筑没法拆,在老旧楼院改造时一并拆除,不是说想拆就能拆掉。”
记者再问:“27号院何时改造?”
工作人员说:“目前尚不清楚。”
记者在平原路27号院看到,院内共有约10栋居民楼,不少住户在一楼或者院内空地上搭建了违法建筑,面积从几平方米到十几平方米不等。“这些违法建筑不仅破坏了原有建筑结构,也影响了楼院的环境。我们每次向相关部门询问何时能拆除院内违法建筑,部门都以楼院整治为借口进行答复,期待相关部门制定针对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整治方案,真拆违、办实事。” 一位27号院居民说。(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 文/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