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意见,推进建立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平台将对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监督。
意见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建立监督工作系统并进行对接,搭建全国执行与法律监督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建成后,检察监督意见的提出、办理、案件信息的传输等均通过工作平台操作和流转,有关统计分析数据从工作平台提取,实现执行法律监督的全流程网上办理。
意见明确,人民检察院实施法律监督,应当突出重点,着重对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违法执行行为进行监督。针对具体案件的检察监督意见,人民法院应依法立案办理,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同级人民检察院应派员参加听证。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提出的检察监督意见,人民法院作出答复前原则上应当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此外,意见还进一步完善了检察监督意见的提出、办理的规则和程序,填补了部分环节的制度空白。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要将检察监督意见的办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加强执行工作日常管理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工作平台的建设分阶段开展。目前,两高正在抓紧开展各自系统的建设和改造工作,为下一步系统对接和运行奠定基础,力争实现2021年在全国实现部署使用。
责任编辑: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