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23日讯 高空抛物不仅仅是陋习,一些看似平常的东西一旦从高空坠落,极有可能危及民众生命及财产安全。观海新闻记者于胶州市公安局获悉,近日,胶州发生一起高空抛物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了解,家住胶州市融城响堂小区的姜某(女,44岁,胶州人),为图方便将吃剩的大骨头随手从楼上扔下,结果将停放在楼下的轿车后挡风玻璃砸碎,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胶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介绍,8月14日18时许,胶州市公安局中云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鹿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融城响堂小区楼下的车子后挡风玻璃被楼上扔下来的大骨头砸碎。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报警人车辆停放位置为一居民楼楼下,其后挡风玻璃碎裂疑似高空抛物所致。
围绕这条线索,民警通过与物业配合,进一步走访调查、逐层排查。同时,结合周边视频监控,初步认定居住在该小区27层的住户姜某有抛物嫌疑。15日下午,警方依法将姜某传唤至公安机关。
据姜某交代,14日下午17时,自己在家打扫卫生时,为图方便将中午吃剩的大骨头随手扔到了楼下,“没想到会给别人造成这么大的损失”。姜某称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以后要做一个文明市民,不敢再从楼上往下扔垃圾。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的新闻屡见不鲜,而“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的,逃不掉法律制裁。市民在日常生活中,绝对不要高空抛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自身做起,也要制止他人高空抛物的行为。
市民在看到高空中有摇摇欲坠的物体时,可及时向消防等相关部门反映,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及时清理自家阳台、窗台上容易被风吹掉的物品,如花盆、晾衣架等,避免意外高空坠物的发生;风雨天外出时,不要紧贴墙面老化的大楼以及在广告牌下行走或逗留;遇到施工、装修等可能产生坠物风险的场所,应注意观察或绕行。(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罗震 文/图)
附录:高空坠物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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