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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创新成立预防性法律制度研究机构,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021-09-10 13:38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9月10日讯预防性法律制度暨非讼事件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日前在青岛大学法学院举行。

预防性法律制度暨非讼事件研究中心由青岛大学、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青岛市黄海公证处合作设立,致力于预防性法律制度、非讼事件的课题申报、田野调查和实务运作等,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降低社会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能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仪式上,三家合作单位负责人签订共建协议,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并为15位研究员颁发聘书。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文渊出席活动并致辞。青岛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魏强、院长蔡颖雯,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青岛市黄海公证处负责人,国浩(青岛)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等及青岛大学法学院师生代表近20人参加活动。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就预防性法律制度、调解、公证、非讼事件的相关问题开展了座谈讨论。

据介绍,预防性法律制度,主要是为防范各类矛盾纠纷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规范和制度。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公证制度等在预防纠纷发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设立专门的预防性法律制度研究机构,是我市贯彻落实“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要求、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创新举措,也是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协同合作的创新探索。下一步,预防性法律制度暨非讼事件研究中心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互利共赢的理念,深化落实合作机制,为预防性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提供智力与样本支持,努力为青岛法治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徐绍阳)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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