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和谐宜居美丽宜业高效之城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在新一轮文明城市创建周期开局之年,聚焦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国各大城市展开了一场你追我赶的“竞速跑”。青岛自2005年入选首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文明城市一直是青岛人民倍加珍视和呵护的“金字招牌”。10月19日,由中央文明办主办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训班在成都开班,现场交流经验、分享成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以及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中的118个地级以上城市文明委、文明办负责人参加培训,青岛市在开班式上作典型发言,引发与会各方的热烈反响。
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升级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目标是打造具有显著创建带动力、国际影响力、区域辐射力和价值引领力的文明城市范例。如果创建成功,对于增强城市吸引力、影响力、美誉度,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今年以来,青岛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重要指示要求的实际行动,多次召开调度会,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不久前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加快解决“堵”的问题、大力整治“乱”的现象、着力做好“美”的文章,对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咬定青山不放松,持之以恒抓创建,深入推进全民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全面展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新风采。
要共建共享更加和谐的城市。青岛深受齐鲁文化熏陶,青岛人民素来有崇德向善、急公好义的传统美德,涌现出“微尘”“红飘带”等一大批感动中国的城市名片,形成了许振超、宁允展、唐嘉陵等富有时代特色的典型群体。我们要持续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公德氛围,高昂价值引领旗帜,引导全社会见贤思齐,用爱心善举凝聚起强大精神力量,不断点亮城市的和谐之光。
要共建共享更加宜居的城市。人民群众是城市的主人。我们要持续深化“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工作理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聚焦群众出行更加顺心、居住更加暖心、生活更加舒心,加快城市路网建设,加快推动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不断完善便民服务功能,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变为现实。
要共建共享更加美丽的城市。“红瓦绿树、碧海蓝天”是青岛享誉世界的城市名片,体现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内涵。我们要深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青岛“山、海、城”相拥的独特自然禀赋,持续彰显“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特色风貌,加快建设公园城市,推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青岛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更有韵味。
要共建共享更加宜业的城市。青岛一直是激情创业、成就梦想的城市。我们要持续激发“海纳百川、开放创新”的发展活力,聚焦集群化、数字化、高端化方向,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四新”经济;聚焦办事方便、法治公平、成本竞争力强、宜居宜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创新创业热土;聚焦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要共建共享更加高效的城市。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是青岛创建文明城市的宝贵经验。我们要持续巩固“全民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格局,始终将创城作为重要的群众性实践活动,强化组织领导,既顶格协调、高位推动,又层层发动、上下联动,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众志成城的创建氛围,不断凝聚起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文明力量。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认真学习借鉴成都等城市经验,锚定“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以更高标准、更大决心、更实举措做好创建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宜居宜业,让青岛更加充满活力、富有实力、独具魅力!(青岛日报评论员)
青岛日报2021年10月25日1版责任编辑:刘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