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1月1日讯 今天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就《青岛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十六条措施》起草制定的有关情况进行发布。当下,面对新形势和新技术,各行各业都在适时求变。聚焦建筑业,则要不断适应“双碳”目标在建筑业的实现路径、绿色城市建设、智慧化工地建设、统筹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等发展趋势。
“《十六条措施》的出台,旨在通过政策引导,支持指导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助力本土企业向高端建设领域和外埠市场拓展,积极引进行业领军企业来青投资兴业,推进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全力促进建筑业经济增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巡视员蒲一江介绍说。
我市建筑业发展的“五大发力方向”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措施》围绕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从促进建筑业做优做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高行业技术能级、提升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十六条措施,可归纳为“五个更加注重”,这也将是未来我市建筑业发展的主要发力方面。
更加注重行业能级。首先,鼓励企业资质升级,扶持头部企业加快发展,将拟晋升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纳入重点扶持范畴,并给予升级辅导。其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立重点企业外向发展协调机制,对“对外承包工程”或对外投资的建筑业企业,在各种保费方面给予补助。最后,着力吸引优质建筑企业到我市发展,对新进我市的特级、一级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重点扶持。
更加注重发展环境。一方面进一步改善建筑企业的融资环境,允许企业在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向银行申请抵质押贷款,并通过绿色金融手段,加大对绿色项目和企业的金融扶持。另一方面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引导市场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简化竣工结算,有效化解工程结算难题。
更加注重技术应用。首先,要加快推进智慧化工地的建设,今年年初我们在全省率先发布了智慧化工地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这次又在资金方面给予补助支持,力争在智慧化工地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其次,全面推行智能建造,推动形成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数字建筑产业。再次,推广BIM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各类项目、各种场景中的应用。
更加注重工程品质。首先,是培育打造“精品工程”的意识,在前期落实“优质优价”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全行业树立建精品、创精品的理念。其次,是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和平台、推广绿色建材等措施,突出抓好建材环节的管理。第三,是发挥好检测、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技术服务行业的第三方支撑作用。
更加注重人才支撑。人才是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将继续弘扬“工匠精神”,完善建筑工人技能培训体系,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引导现有劳务企业转型、专业承包企业做专做精,提升一线从业人员技能水平,为精品工程建设提供保障。
重点提出建筑业“六大财政支持政策”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我市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也是绿色产业、富民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企业做优做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部门和住建部门一起深入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十六条措施》,并重点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财政支持政策。”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负责人徐明林介绍说。
一是对本市企业资质升级的支持。扶持头部企业加快发展,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由市财政、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支持骨干企业进位争先,对在我市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总承包一级(甲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由市财政、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对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增幅高于全市经济发展目标的重点建筑业企业集团,按其地方财政贡献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负担。
二是对引进外地总部企业的支持。对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特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将综合资质(特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由市财政、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甲级资质)企业迁入我市或将一级资质(甲级资质)分离到我市设立独立法人资格公司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由市财政、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三是对建筑企业发展环境的扶持。建筑业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时,按规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
四是对推进智慧化工地建设的支持。智慧化工地是建筑施工组织实施管理的发展方向,我市实行智慧化工地试点、推广阶段激励政策,以激发和调动智慧化工地建设的积极性,提升工地质量安全管控水平,促进建筑业成为数字青岛建设的重要板块。对经评审达到“AAA级”的工程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经评审达到“AA级”的工程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经评审达到“A级”的工程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南、市北、李沧区项目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其他区(市)项目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项目所在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五是对加强BIM技术应用的扶持。加快推进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包括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应用,鼓励在运营阶段应用BIM技术。鼓励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等其他工程项目在设计成果实现数字化的基础上开展BIM技术应用。
六是对打造“青岛建造”品牌的支持。工程质量品质涉及千家万户,引导企业树立精品意识,积极创建精品工程,是财政资金予以倾斜和支持的方向。对青岛区域内获得“鲁班奖”,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或者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主创建筑企业,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获奖项目按照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南、市北、李沧区项目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其他区(市)项目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项目所在区(市)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对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责任编辑:程雪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