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30日讯 “感谢黄岛法院为我们讨回血汗钱,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1月29日(农历腊月二十七)上午,来自外省的张某某等三名职工代表及代理律师来黄岛法院执行局办理完案款发放手续,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过春节的暖心路程。
基本案情:2020年3月,张某某等15名农民工,来到青岛市黄岛区投奔老乡开办的青岛某有限公司打工。起初公司尚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但到下半年,由于公司经营及资金周转不畅等原因,开始拖延务工人员的工资。工资连续数月不能正常发放,引起张某某等人的不满。
2021年4月,讨薪不成的十多名职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求助。区劳动仲裁调解书确认:青岛某有限公司拖欠1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7万余元,应于2021年6月15日前支付。由于青岛某有限公司未按仲裁调解书履行,于是,15名农民工向黄岛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办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拒不出面。执行人员到被执行人经营地调查发现,该公司除了用集装箱建成的办公场所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公司财务人员主动与执行人员电话联系,并表示公司资金困难,没有一次性付款能力,许诺尽快想办法筹集资金分期付清。
元旦过后,眼看春节临近,被执行人仍分文未付,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也失去联系,15名农民工急在心上,愁在脸上,迫切期待拿到工资回家过年,部分人员已经返乡,留下几名同乡在当地等待执行结果。为及时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黄岛法院把该批案件作为重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充分发挥社会联动机制多渠道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终于查实被执行人在董家口某公司有一笔合同款项,并当即采取措施予以冻结。
随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协助单位协调,讲明利害关系及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得到消息后也积极配合督促付款。1月28日,首笔工资款20万元到账后,黄岛法院第一时间向15名农民工发放工资,剩余部分款项春节后付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刘阳阳 )
责任编辑:刘锟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