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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元买的“美心月饼”原是“黑心”的!观海新闻记者现场采访遭店方推搡

2020-09-26 06:27 青岛早报  

市民花万余元买的名牌月饼有猫腻,经投诉后商家退货并进行了补偿。那这些退回来的货还在继续销售吗?9月25日,早报记者暗访发现,这些存在猫腻的网红月饼仍然在售,市场监管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时,店家对跟随采访的记者进行推搡,导致正常采访与执法检查无法进行。随后赶到的110民警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目前,市场监管人员对店内发现的118个涉嫌假冒名牌月饼予以暂扣。

■报料

市民买万元月饼存猫腻

“我在青岛洛夫添烘焙店(LOIRE Bakery)买到了一万多块钱的假冒名牌月饼,该怎么办?”9月24日,青岛早报官方新浪微博收到一市民的私信求助。早报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该市民,电话中的他语气非常焦灼:“这些月饼包装非常粗糙,跟正品差别很大,一看就是假冒的。”该市民所购买的月饼是知名品牌美心流心奶黄月饼。到货后,他发现这批月饼“漏洞”百出,虽然外包装看起来与正品差不多,但是细看后就能发现不少问题。

真假月饼比对颜色和字迹清晰度差别明显,上面为正品月饼,下面为冒牌月饼。

“我是在网上从这家烘培店订的美心月饼,每盒220元,一共买了56盒,总价为12300元。因为我距离提货点较远,对方找车把货送了过来,没想到,打开一箱月饼,发现不但外包装做工非常粗糙,月饼上的字迹也模糊不清,而且更令人奇怪的是,月饼上连个出厂日期都没有,只有一个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5日。”该市民原本想利用中秋节前这段时间,批发点知名月饼销售,没想到遇到了假货。9月24日下午,当早报记者前往约定地点采访时,该市民表示,经过投诉,对方已同意退货,并且补偿了1500元,希望记者不要再追究下去。

■暗访

退回猫腻月饼继续销售

这么多月饼说退货就退货,还补偿了差价,可见其中确实存在不少“猫腻”。那么这些退回的月饼,店家又进行了怎样的处理呢?9月25日,早报记者前往位于闽江二路上的这家洛夫添烘焙店进行了暗访。

店员自己都找不到生产日期。

记者仔细查看,该店出售的散装月饼并非“美心”牌,而是该店自己制作加工的。随后,记者又在店里转了两圈,自称是公司采购员,准备中秋节前大批量采购。当听到“大批量”几个字时,这名店员表示店里还有几盒美心流心奶黄月饼可供记者选购,她边说边把后面柜台上两盒月饼拿给记者查看,她告诉记者,这个美心月饼非常正宗,卖得很火,前几天刚有人在店里拿了一万多元的货。听说记者准备大批量采购,这名店员躲到一边打了个电话,询问了最低价格,并且极为热情地将老板电话和微信留给记者。就在记者准备离开店的时候,她还热情地送了一个价值20多元的美心月饼给记者品尝。

随后,记者通过手机号添加这位名叫“洛夫添国际烘焙Candy”的徐总的微信,一听记者要大批量采购,徐总非常热情,给记者发来微信称:“美心的流心月饼所剩不多,当天下午还会到两箱,自己本身不是专门卖这个月饼的,也就是从深圳的朋友那里拿了货,用来送礼和给员工发福利,因为买得少,对方要价高,所以就多买了一些,也顺道帮朋友们带一带。”事后,她又询问记者要几箱,并且声称自己的月饼是“港版”,与专柜卖的不一样,只有到期日期,没有出厂日期。如果记者能接受的话,可以再从外地发一些过来,但是要晚几天。“今天到货这些,基本都被朋友拿走了,明天还能到两箱,也就是24盒。”徐总说,这些月饼的口味与正版的是一样的,只是背后的标签有所区别,港版的繁体字,而专柜的都是简体字。“如果下午到货,你可以拿一盒回去先尝尝,合适再过来买。”

下午1点左右,记者再次到该店,发现一名员工正在打开一个装有美心流心月饼的大箱子,里面至少有五六盒月饼,听说记者要多买几盒,店员称:只能给一盒,因为其他几盒都被别人订走了。记者给“徐总”的微信转账238元后,店员从门口柜台下面的包装箱里,拎出一盒“美心月饼”递给记者。

■鉴定

通过二维码确定为假货

拿着这盒月饼,记者来到了永旺东部购物中心美心流心月饼专柜,与正品月饼做了对比。“假冒月饼的二维码和条形码都位于背面标签的右下角,而正版的美心月饼,条形码和二维码是分开的,一个位于右下角,一个位于右上角,同时,正品月饼的背面也在明显位置标注了生产日期,进口商电话等,而这些信息,在假月饼上没有。再细看月饼包装盒正面,正品月饼图形立体感十足,字迹精致,防伪商标中的兔子和心形会浮动变化,不论哪个角度看都非常清晰。此外,单个月饼的外包装纸封口粘合处也有区别,真的很平整,假的有胶水感。另外,真的月饼色泽饱满,凹凸度明显,油润光泽度很高,假的看起来扁扁的、干干的。

记者又通过美心月饼山东经销商联系上了美心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在将购买的月饼盒上的防伪商标以及二维码通过微信上传之后,美心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给记者发来了鉴定结果——“假货”。“我们每一个美心月饼的背后都有一个专属的二维码,这个二维码正是鉴别它身份的主要依据,而且通过这个专属的二维码我们还可以追根溯源,查找到每一个月饼的来源。这个假货的二维码在我们后台是根本查不到的,而且我们的月饼背面标签也都是统一样式,并不存在什么港版、正版之说,这就是纯粹的 ‘冒牌货’。”工作人员回复说。

美心食品(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工作人员介绍,每盒美心月饼都有一枚防伪标签,标签表层镭射部分呈现立体[MX]及[美心]字样,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应用程式,开启扫一扫功能,直接扫描防伪标签底层上的二维码,再选择查询结果的提示语言,防伪查询结果即可直接显示,如查询通过验证,将显示为“正确授权防伪码”,如输入的防伪码未能通过验证,请慎防为假冒产品。

■执法

记者采访遭遇店方阻挠

洛夫蘭烘焙店。

25日下午3时许,记者带着这盒冒牌月饼赶到了市南区市场监管局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记者把当天暗访的情况,以及随后调查的情况反馈给了该所所长周震宇。

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4名执法人员与记者一同前往洛夫添烘焙店展开调查。记者和执法人员到店里查看,原先放在门口的包装箱已经不见了踪迹。在收银台处,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些预包装月饼,就上前检查。在检查时,一男一女进了店,经了解,女的是徐总,男的是她丈夫杜某。

看到记者拎着的一盒“美心月饼”,两人情绪有些激动。他们先是告诉执法人员,他们不卖这个月饼,后来又声称是记者非要买。随后,又说是“店里同事自己买来的”,并声称这月饼是他们个人的。因为场面一度失控,市场监管人员无法继续现场调查,便打开视频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当时的场景。

记者向店里两人表明了身份,并且告知对方前期调查的情况。“这盒月饼,我们需要解释!这盒月饼不是我们的。”徐总大声吆喝,旁边的杜某当着执法人员的面,一把抢走了记者手中的月饼,因为抢夺太用力,把外包装纸袋都撕破了。

记者现场采访时遭店家推搡。

徐总上前推搡记者,趁着记者不注意打了记者右胳膊一巴掌。因记者采访和执法检查接连受阻,记者和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先后拨打了110报警。

尽管旁边有店员阻止,但是徐总还是接连上前推搡记者,“你给我出去,你给我出去。”记者最后被徐总推到店外。杜某则把一盒“美心月饼”扔到门口的汽车里,锁了起来。

随后,市南公安分局110民警赶到现场,要求杜某将抢走的这盒月饼交出,同时将推搡记者的徐总带回香港中路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进展

要求商家到市场监管所接受调查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赶到“洛夫蘭”检查。

当天下午,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最终完成现场调查情况。周震宇所长告诉早报记者,执法人员现场做了笔录,并且下达了询问通知书,执法人员暂扣了涉嫌假冒的月饼118个,“我们将进一步调查此事,我们已经要求商家在本周日到我们市场监管所接受调查。”

周震宇介绍,2015年10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网络上生产经营食品者,必须要持营业执照,经过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后才可以进行售卖。

消费者在网络上进行购买食品时,如果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进行赔偿,或由交易平台来提供赔偿。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周震宇说,对于食品违法行为,他们将以“四个最严”的标准给予顶格处罚。下一步,执法人员还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检查节日市场。

【新闻延伸】

上海查获3000万元假冒“网红月饼”

中秋、国庆双节来临之际向来是各类营销的旺季,然而,却有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投机牟利。近日,上海公安机关历经一个月缜密侦查,在广东、福建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成功侦破一起制售假冒知名品牌月饼案,抓获以李某为首的制售假犯罪团伙嫌疑人40余名,捣毁生产、仓储窝点9处,查获假冒美心月饼成品1.2万余盒、散装月饼18万余个以及大量假冒美心月饼包装材料和制假设备,及时阻断了假冒品牌月饼流入市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今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线索:有人在网店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对外出售美心月饼。经鉴定均为假货。经侦总队即会同杨浦、静安公安分局成立联合专案组开展侦查。以售假网店作为突破口,警方很快发现假冒品牌月饼的发货人系位于广东的庄某和位于上海的龚某,并于9月11日先行将上述售假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之后,警方循线排查出一个位于福建的以李某为首的上游制假犯罪团伙,并深入查明了该团伙的人员组织架构、作案活动规律和制假窝点位置。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权利公司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福建设立制假窝点,购入面料、馅料等制作原料,雇佣当地村民加工生产成月饼后,使用购入的假冒“美心”包装材料进行包装,然后交由犯罪嫌疑人沈某等人销售给庄某、龚某等下级分销商。庄某等人在明知所购月饼系假冒品牌产品的情况下,仍以正品五到七成的价格通过社交软件和网络店铺销往全国多个省市。

目前,警方已对上述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下一步,警方将对上游制假包材源头进行深入打击。

深圳3人销售冒牌月饼获刑

无独有偶,深圳龙岗法院近期也判决了一宗销售“冒牌月饼”的刑事案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龙岗法院经审理查明:“香港美心月饼”“利口福”“WING WAH”“金九”“安琪”等商标已为大众所熟知,其注册人分别为香港、广州或深圳的公司。2019年8月,主犯庄某云(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本案被告人庄某林、庄某鸿、林某新等人,租用位于龙岗区的一处房屋作为存放月饼的仓库,开始销售假冒上述几个注册商标的月饼。

在庄某云的组织指挥下,被告人庄某林负责送货和记账,庄某鸿负责看管仓库和进出货搬运,林某新负责送货和协助推广月饼并从中提成。同时,被告人庄某林还另外单独进行月饼的贩卖活动。2019年8月28日,公安民警将三名被告人抓获,同时从该仓库内、货运司机赵某某与被告人林某新的车上等地方,现场查获一批由庄某云存储待售的各种“品牌”月饼。经权利人认定,缴获的月饼中,美心、广州酒家、荣华、金九、安琪五个品牌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被告人已销售假月饼共计4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庄某林、庄某鸿、林某新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犯罪。在与庄某云的共同犯罪中,三名被告人均受雇参与部分工作,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并给予从轻处罚。

鉴于三被告人系初犯,被告人庄某鸿、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林某新二人有坦白情节和悔罪表现,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遂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庄某林、林某新有期徒刑各一年二个月,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2万元,判处被告人庄某鸿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主犯庄某云已由龙岗区检察院向龙岗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程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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