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1日讯 青岛首个面向集成电路产业的专项政策即将出台。近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青岛市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为青岛市重点布局的新兴产业,集成电路产业具有投资大、风险高、培育周期长等特点。有效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对相关企业和项目进行补贴是撬动产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此次青岛制定的集成电路产业政策共十条,从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推进产业加快集聚、完善产业生态和发展环境等方面给予支持。单项奖励最高500万元。
支持设计工具购买。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的,按照实际支出费用的30%,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对企业购买非关联企业IP开展高端芯片或特色工艺芯片研发,按照IP购买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
支持产品研发流片。对使用多项目晶圆(MPW)流片的设计企业,按照不超过其MPW流片直接费用的70%,给予年度最高300万元补贴;对完成全掩膜(Full Mask)工程产品首轮流片的设计企业,按照不超过其首轮流片费用的50%,给予年度最高500万元补贴。
支持关键技术攻关。采取公开竞争和专项组织等方式,支持由企业牵头、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开展集成电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通过政府资助(含后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手段,可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支持。
鼓励产品推广应用。本市企业销售自主研发设计的芯片,且单款芯片产品年度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其年度销售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300万元。本市企业销售自主研发生产的集成电路关键核心设备和材料,且年度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销售额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贴。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第三方服务平台为本地集成电路企业提供EDA工具和IP核、先进工艺流片、先进封装、芯片及设备、材料测试验证等用于研发支撑服务的,且年度服务合同实际完成额超过10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其年度服务合同实际完成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支持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集成电路制造、封测等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集成电路装备、材料等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若满足多项条件,按照“就高不重复、晋级补差”原则给予奖励。
加快产业人才引进集聚。支持引进掌握集成电路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引领产业发展的顶尖人才(团队),全职引进的,给予500万元安家费。支持企业(项目)引进集成电路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高端人才,全职引进的,连续三年按照上年度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的30%给予奖励。对企业委托市场猎头机构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的集成电路产业高端人才,按照上年度企业实际给付计缴所得税年度薪酬总额的10%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的猎聘补贴。
加强产业人才培养。鼓励集成电路头部企业和驻青高校合作建设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对驻青高校增设集成电路紧缺专业、重点企业与在青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应用型硕博研究生,成效突出的,可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引进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毕业生,按每名本科生3000元、硕士生5000元、博士生10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培养经费补贴。
鼓励创投风投机构加大对集成电路企业投资。注册在我市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我市辖区内非上市集成电路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的,按其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注册在我市的创投风投机构投资我市集成电路领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和人才企业,且持股超过一定期限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创投风投机构每年累计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对拟在国内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的我市集成电路企业,根据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累计不超过400万元补助。在境外股票交易所主板首发上市,募集资金1亿元以上,根据汇回我市资金数额,给予最高400万元补助。对实现“借壳”“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4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集成电路企业,给予120万元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鼓励区(市)出台更大力度的扶持企业上市政策。(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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