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观海新闻4月6日讯 “胶州职工如何申请困难职工家庭救助?”近日,有市民致电本报舆论监督热线,咨询胶州市救助患大病困难职工家庭活动的相关事宜。
记者从胶州市了解到,近日,胶州市总工会开展集中救助患大病困难职工家庭活动,重点对下列三类家庭给予救助:已纳入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并录入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平台的困难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配偶(失业)、子女患重大疾病,一年内自负医疗费一万元以上家庭;因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日前,大病困难职工家庭救助报名窗口已经开启,困难职工本人只需向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初核,青岛市总工会复核认定和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救助。
办理时间方面,困难职工原始档案于2022年4月15日前以镇办、市直工会为单位报送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逾期不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困难职工需要上报的原始档案材料要按照以下顺序提供,依次是:
1、困难职工档案表格;已建立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的职工申请救助,需填写《青岛市困难职工救助审批表》。
2、困难职工本人签字、捺印的《困难职工帮扶申请书》;
3、困难职工本人及有关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复印件;
4、本人及家庭成员近12个月的收入证明(银行开具的工资流水)、因致困原因及其引发支出的证明材料(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学费、住宿费支出等);
5、青岛工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6、困难职工家庭入户调查表;
7、职工本人单位出示的公示照片;
8、公示无异议报告;
9、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本人开户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邱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