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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活动来信来电留言特刊 | “屡拆屡建”该休矣

一周说

“屡拆屡建”该休矣

拆违是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中不可回避的重要一环。如何厘清拆违中的诸多责权利,让拆违在有理有据的程序正义中取得各方都满意的成果,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

近年来,在观海新闻客户端“直通12345”平台上,关于违法建设的投诉很多,而有关屡拆屡建的留言也不在少数,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城市拆违的艰难之路。

窥一斑而知全豹。早在去年3月6日,有网友通过“直通12345”平台反映,市北区裕环路某居民楼下有人趁着双休日搭建违法房。随后,相关部门对该处违法房强制拆除。但3天后,该网友再次投诉,拆违留下来的空地上又建起了一处违法房。此后,记者跟踪调查,发现该处违法房屡拆屡建、屡建屡拆,仅观海新闻就先后发布了4次相关报道。

违法建设之所以屡禁不止,利益驱动是其重要原因之一。一般来说,违法建设都是偷偷动土、快速成型,一旦形成既成事实,就很难撼动。加之“破窗效应”,让临近区域的违法建设很快就形成燎原之势。同时,由于执法过程中存在“滞后效应”,也使得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不够。如果后期各项整改措施再不到位,那么彻底根治就难上加难。此外,违法建设之所以能招摇过市、历久不倒,也与目前违法成本过低不无关系。

这些违建屡拆屡建、拆而不除,不仅遭到群众频频诟病,更损害了部门的公信力。其背后,首先是违法建设者缺乏对法律法规应有的敬畏和对他人利益应有的尊重。而另一方面,也提示了地方法律法规在拆违问题上还有更大的细化、实化空间。此外,部门的拆违工作须更细致、更用心,同样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因此,未来,尽快根据民情民意,完善相关法律、细化相关条款势在必行。在依法拆除的条款外,可考虑对屡拆不改的当事人处以相应的罚金。同时,还可适当将当事人列入地区个人征信“黑名单”,限制其在贷款等方面的权利,让违法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勿违法,违法必付代价。如此,才能有效制止屡屡回潮的违建行为。

当然,一波三折的拆违之路也对拆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些屡拆屡建的违法建设长期存在,暴露出基层拆违工作有流于表面化和简单化的倾向。接到举报,不做调研,不解民情,一拆了之,对后续可能的回潮没有预案,造成被牵着鼻子走的被动局面。因此,未来,基层拆违须更细致、更用心,不仅要拆土墙,更要拆“心墙”。首先要下沉一线、法规宣讲、思想动员、耐心解释。对于违法建设“破窗效应”严重的区域,要找到突破口,以点带面、各个击破;对于违法建筑屡拆不除的当事人,则须耐心沟通、深入了解,切入要害,找到心结,在拆除土墙之前,须切实拆除当事人的“心墙”。

同时,在推进拆违的同时,城市建设和城市治理还须做好“后半篇文章”,全力规划好、建设好拆违后腾出的空间,不但要“拆违+美化、拆违+绿化,更要拆违+建设、拆违+管护”,让群众的居住环境更加优美舒适,实现居民真正从“要我拆”到“我要拆”的全新转变。

青岛日报2022年6月10日7版点击版面查看全部内容

责任编辑:管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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